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或者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免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值得关注的是,该条通知已经没有“
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因此,现在只要应纳税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
定金额,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所以
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可以免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