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无需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破产程序属于概括执行程序,会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评估与分配,债权人通过债权申报即可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无需单独申请强制执行。
(2)若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存在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且债权人未获得足额清偿,此时债权人可就未获清偿的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3)若企业的破产申请被法院驳回,债权债务关系未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债权人可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自身债权。
提醒:
债权人需根据破产程序的不同结果处理债权实现事宜,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未分配财产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破产申请被驳回时,需尽快依据生效文书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