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注销时存在个人欠款,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合法清算注销且清算时未申报债权一般不能向已注销公司主张;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等情况,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担责;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可要求相关责任人担责;有第三人承诺担责,可要求该第三人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合法清算注销后,若债权在清算时未申报,公司主体消灭,难以再向其主张债权。不过,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股东本就有足额出资义务,所以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清算有法定责任,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基于其承诺,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如果遇到公司注销后个人欠款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