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可抗拒事由申请延期审理
原告遇到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自身突发重大疾病等不能按时到庭的情况,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里说明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原因,并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灾害情况证明等。
(二)因必须到庭证人无法到庭申请延期审理
若必须到庭的证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影响案件审理,原告可申请。申请中要说明证人对案件的重要性以及证人无法到庭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