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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退出投标、拍卖是不是强迫交易罪

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就会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 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 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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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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