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
股权如何分割,应当根据公司的股权性质不同进行处理:在上市交易股权的
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对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可以得到公平的估价,使得股权可以方便地变换为货币,因而分割时相对容易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原则上应以双方和公司其他股东共同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可经法院判决分割,判决一方持有股权并对另一方以评估折价方式进行
经济补偿。对于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股权,股东配偶应当享有的是股权所体现的价值利益,不能够主张股权共有。这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意义、公司制度的设计以及
民商事法律的基本法律都是相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