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重大过错,
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
赔偿损失,这是当代
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
离婚问题上的体现。而且,在现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情况下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从而导致
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使另一方不同程度地遭受人格或精神上的损害。
2、四种情形受害方有权索赔:
(1)
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实施
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