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诉讼和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官司超过三个月没判,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
一审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2】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
刑事案件没有规定审结时间期限。只要公安部门侦查案件审结了,可以去检察院
递交材料,检察院会向法院
提起公诉的。
受害人可以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