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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破坏生产经营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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