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希望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可尽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在准备起诉材料时,确保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及时与法院沟通,按要求提交延长审限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于上诉案件,了解二审审限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配合法院提供必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