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诉讼,要知晓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可在此时间节点关注案件进展。
(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通常六个月内审结,若超六个月未审结,可向法院询问是否已获本院院长批准延长。若还需延长,留意法院是否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对裁定上诉的案件,要关注第二审立案后三十日的终审裁定时间。
(四)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关注第二审立案后三个月的审结时间,若超三个月未审结,可了解是否已获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