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可先对共同财产处理进行约定,若一方自愿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全部财产,能达成净身出户。
(二)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充分证据。这些证据可用于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