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老赖转移资产的证据。债权人应主动收集能证明老赖转移资产的材料,比如交易合同、资金流向记录、财产过户凭证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二)行使撤销权。如果老赖存在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超过期限将无法行使。
(三)申请财产保全。如果老赖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资产,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对老赖的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资产进一步流失。
(四)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老赖仍然转移资产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债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手段促使老赖返还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