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反诉条件:仔细查看反诉是否满足与本诉当事人相同、有牵连关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属受诉法院管辖等法定条件,若不符合可向法院提异议请求驳回。
(二)提交答辩状与证据:若反诉合法,在答辩期提交书面答辩状,反驳反诉主张并提供证据。
(三)调整诉讼策略:结合本诉与反诉牵连点,梳理证据链对抗反诉。
(四)参与庭审:按时参与庭审,就反诉部分举证质证和辩论。
(五)上诉处理:若对反诉判决不服,与本诉一并上诉。
(六)保持沟通:与承办法官保持沟通,保障自身程序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