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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要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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