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婆婆想争取儿媳的抚养权,需先确认是否符合特殊情形,比如孩子父亲去世,且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伤害孩子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
(二)若符合上述情形,婆婆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要准备好能证明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三)等待法院审理,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