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因为这些纠纷与人身关系紧密相连,包含身份属性和伦理道德因素,和仲裁通常处理的平等主体财产权益纠纷性质差异大,仲裁难以妥善处理这类涉及人身情感和身份关系的问题。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在仲裁范围内。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来解决,仲裁无法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审查和处理。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能仲裁,但不适用一般仲裁程序,需遵循专门的仲裁规定,以适应其特殊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
提醒:在考虑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时,要先判断纠纷类型是否适用仲裁,若不确定,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