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们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
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受胁迫的
证据有:
1、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音;
2、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像;
3、周围的
证人证言;
4、当事人对于逼迫行为的承认;
5、警察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等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
书证;(三)
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