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诉讼请求金额,按照上述分段累计标准计算应交纳的诉讼费。例如,若诉讼请求金额为8万元,1万元需交50元,超过1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即7万元按2.5%交纳,为70000×2.5%=1750元,总共需交1750+50=1800元。
(二)原告在起诉时先预交诉讼费。
(三)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申请诉讼费减半收取。
(四)等待案件审理结果,若胜诉,可要求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比例分担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