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法虽未设非法征收土地罪,但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该罪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相关土地行为,依情节严重程度量刑。
2.情节严重情形包括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或其他耕地三十亩以上,或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如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或其他耕地六十亩以上,或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为遏制此类犯罪,应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与职业道德。同时,强化土地审批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审批行为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