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有助于破案或其他案件进展的线索,争取立功表现。
(三)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争取获得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四)若被害人存在过错,可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进行陈述,以减轻自身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