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幅度范围内规定了重庆地区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起点, 在本市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 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为
数额巨大, 六万元以上为
数额特别巨大; 在本市其余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八百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八千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五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区县:数额较大800元,数额巨大8000元,特别巨大5万元。
2、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之表述:当
行为人存在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行为时,无论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均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