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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吗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的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2、法定代理人享有广泛的与被代理人相同的诉讼权利,但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做陈述(如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承担与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义务,比如服刑等。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如下: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
5、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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