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自首、立功情况,要及时主动投案如实说清罪行,或者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协助查证,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若符合财物价值小、次数少等条件,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初犯、偶犯的情况,表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不大。
(三)积极主动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返还财物或赔偿损失,以此争取从宽处理。
(四)若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该行为,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五)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的,要向司法机关讲清自己在犯罪中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