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减资构成利空还是利多,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综合考虑企业战略和市场心理。公司原股东减资,一般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削弱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同时也减少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如果该持股人对该公司形象影响较大,利空情绪是较大的。但有的时候,原股东减资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
股权益,吸引新资金,那么减资也可能构成利多。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
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