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依据我国《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
法人代表是可以申办其他公司的,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
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
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