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时效抗辩权以及对不当履行和不合理请求提出异议的权利。
法律解析:
在双务合同里,法律赋予了债务人多种权益以保障公平交易。同时履行抗辩权让双方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未履行,另一方能拒绝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使后履行一方在应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可拒绝相应请求;不安抗辩权则让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时,能中止履行。时效抗辩权保障债务人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不履行义务。此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和不合理请求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这些权益都是法律为平衡债权债务关系而设定的。如果在债务关系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