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要妥善留存。
(二)再次沟通:以书面或录音等形式,固定债务人承诺还款却未履行的事实。
(三)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债务人还款要求和期限。
(四)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仍不还款,可申请支付令,法院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五)提起诉讼:若支付令因债务人书面异议失效,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申请强制执行: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