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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状应当记明什么事项

立案的标准是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2. 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5. 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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