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
民法典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
抚恤金、
抚养费、
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2、签订债权
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
债务人发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
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
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
抵押、
担保,并查看相关的
抵押合同、
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
抵押登记或重新
保证。
3、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
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