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
分割财产的步骤有: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
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
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
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
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
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
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具体方法因案而论。
【法律依据】《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未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
抚养和
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