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房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余部分为遗产;若为一方个人房产,则全部作为遗产处理。
(二)确定继承方式:有遗嘱的按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照顾或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