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子女抚养费数额,以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不成,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若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五)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