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
暴力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安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
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2、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
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3)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4)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强制医疗决定,被强制医疗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