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要凭借大额借条起诉,起诉前应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用以佐证借款已实际交付,增强证据证明力,避免因对方抗辩未实际交付借款导致败诉。
(二)庭审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对借贷行为真实性的审查,如实说明款项交付等情况,要将交易习惯、自身财产变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提供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凭借借条起诉时收集多方面证据,符合法律对证据类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