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类型。先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还是管辖权异议类案件,不同类型收费标准不同。
(二)计算费用。若为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对应固定收费标准及额外情况收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根据有无争议金额按相应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每件交50元至100元。
(三)以法院核算为准。自行计算的费用仅作参考,最终收费以法院核算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情形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