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有多种类型,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级别管辖按案件影响范围和性质划分,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普通案件,中级法院受理重大涉外等特定案件,高级法院受理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最高法院受理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自己审理的案件。
2.地域管辖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明确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法院,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建议当事人了解管辖规则,起诉前选对法院,避免因管辖问题浪费时间和精力;法院应严格按规定确定管辖权,确保司法程序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