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那些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要么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执行,要么就由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级别相同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执行。
按照法律的规定,像那些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还有刑事判决、裁定当中的财产部分,都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和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执行的。
这么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让判决的执行可以顺顺利利地进行下去,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混乱的情况,也能避免互相推诿责任。
而且,这样还方便执行法院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以及处理。
要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那让和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执行,就更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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