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项补偿归属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标准由省级通过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算,参考区片综合地价。
(二)合理评估地上附着物和鱼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如鱼塘建设费、增氧设备等按实际损失评估补偿;鱼苗补偿费根据鱼苗种类、数量和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三)处理补偿标准异议
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