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
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
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2、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
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
离婚证,以备婚姻
登记机关审查。
3、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过程中,应当收回双方
当事人的离婚证,重新发给
结婚证。收回离婚证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
重婚。对于复婚的当事人一般不再要求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4、最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
结婚、
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对于离婚后,未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
同居,可以说法律是不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二是由于未办理
复婚手续,相互之间没有
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
扶养的义务。
5、另外,复婚当事人还需要持有以下证件: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
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