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恶意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适用条件清晰。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恶意诉讼若导致受害人名誉受损、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等严重后果,即满足上述法定情形,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充分证据。受害人需证明精神损害事实确实存在,且该损害与恶意诉讼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例如,需提供能证明名誉受损的相关材料、显示精神痛苦程度的医疗诊断记录等,以支撑自身主张。
3.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因素判定。法院会结合侵权行为的方式、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并非所有主张都会得到全额支持,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