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复议专题 > 受害人怎么申请派出所行政复议

受害人怎么申请派出所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十日内提交申请。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