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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销售汽车当新车出售是否要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汽车销售公司在向吴某销售汽车过程中隐瞒了曾经销售给他人的事实,而且汽车在售卖给吴某前曾经出过事故并补过漆,该行为构成了销售欺诈,汽车销售公司应对吴某承担欺诈赔偿责任。因此,吴某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汽车销售公司要求三倍的赔偿。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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