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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能力交罚金会被查收房子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无能力交罚金的,人民法院在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随时追缴,所以是可以查收房屋的,但房屋是生活必需的,只能查封不能变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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