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配。
(二)没有协议的,婚后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同时会结合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三)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四)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