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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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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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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中除了包括伪造、变造以外,还有'买卖'。因而如果有买卖居民身份证,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以后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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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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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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