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责任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产品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和第三人等主体,且责任认定要结合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
2.具体情况及解决措施如下:
-医疗机构一般是首要责任主体。若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因过错致患者损害,这属于职务行为,由医疗机构担责;若医务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医疗机构赔偿后可追偿。建议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
-涉及医疗产品缺陷,患者可向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缺陷产品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机构应严格把控医疗产品的采购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同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质量保证协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顺利追偿。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医疗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积极协助患者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患者向第三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