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必要证明材料。被保险人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证明。若收入超过纳税标准,还需补充纳税证明,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和减少情况。
(二)明确误工费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付金额。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确认保额范围。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误工费赔付责任。若误工费损失超出保额,超出部分需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内容如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