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认诉讼时效是否经过。借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若借款超六年,但期间有催款、借款人承诺还款等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时效会从该情形发生时重新计算三年。若不存在中断情形,则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二)若未过诉讼时效,可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证据。协商不成的,准备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若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若已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借款人沟通,让其重新确认债务,比如出具还款承诺书或明确承认欠款,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再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