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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因他人的原因导致脚踝骨折是否能请求对方赔偿

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因他人的原因导致脚踝骨折是否能请求对方赔偿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2 19:10:53 已帮助20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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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时因他人的原因导致脚踝骨折是否能请求对方赔偿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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